最近有部上映中的紀錄片《哈利本森:大攝影家》,由於我是那種會花一整天的時間待在北美館的圖書室看世界新聞攝影得獎年鑑的人,所以這部片超對我的胃口,非常推薦大家這個連假快點抓緊時間去看。
「原本要拍披頭四的攝影師長得很醜,因為披頭四最忌諱醜男,所以我就被叫去當他們的隨行攝影。」於是哈利本森拍的披頭四枕頭大戰就這樣成為傳奇之作。我只能說,他名氣的展開確實是老天爺賞飯吃,但後來的成功也不是光靠運氣就可以撐下去的。
他拍過像披頭四、麥可傑克森這樣的巨星,拍過Diana Vreeland、凱特摩絲等時尚界傳奇,也拍過甘迺迪家族和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很難用某個領域去定義他。很多攝影師甘於永遠跟著名人、政客一起風花雪月、吃香喝辣,但哈利本森可以今天跑時尚派對,明天就出現在索馬利亞的難民營,他對新聞的熱情讓他無法安於現狀,就算眼前被槍殺的是他的好友羅伯特甘迺迪,他也要馬上跳脫情緒按下快門,甚至是對著殺死同樣是好友的約翰藍儂的兇手說一些違心之論,只為了不要影響他在鏡頭下的情緒,因為他要的是紀錄,不是造作和安排。
「我想當有一天我們再次見面,他們會理解我的。」
他是新聞人,不是攝影師。
還記得多年前在台灣辦過的Life雜誌展嗎?哈利本森的照片也被當成該雜誌封面多次。他當年幫雷根總統與夫人南西拍的共舞照登上《Vanity Fair》,更讓那期雜誌大賣而拯救了原本快要破產的困境。如果你也很喜歡這種真實人物的影像紀錄,真的非常推薦《哈利本森:大攝影家》,場次已經非常少了。